美國當地時間 2019 年 10 月 23 日,經過 6 年多纏訟,美國南德州聯邦地院陪審團依事實認定台灣商廣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美國子公司因與其他 6 家廠商共謀操縱光碟機價格(註 1),違反美國競爭法(Anti-trust law)並損害美國電腦製造商惠普權益,裁定須賠償惠普 1.76 億美元(約折合新台幣 53 億元)。該案地院法官根據該裁定,判決廣明光電敗訴(註 2)。
重訊幕後:解密廣明天價賠償的美國競爭法關鍵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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